周继华律师
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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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59号中泰北塔706室
周继华律师,广州损害赔偿律师,现执业于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,法律功底扎实,执业经验丰富,秉承着“专心、专注、专业”的理念,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,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。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、维护正义的信念,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另外,还有一些商家利用普通棉混合一定量的彩棉也当作天然彩棉来卖,这值得消费者警惕。国家标准化部门即将推出的《彩棉内衣及彩棉制品标准》规定,采用90%天然彩棉以及10%其他不染色的原料制作而成的产品,才能称为纯彩棉制品,彩棉含量在30%—90%的只能称为混纺。因此,消费者在选购时,一定要注意标签上的彩棉含量,不要选择含量过低的产品,以免上当受骗。
一、“累计法”。有的经营者刚称完商品,不是把游码恢复到零位,而是按累计键去称下一份商品,这样第二次称重显示的便是与前一次重量的总和。
二、“带盘出售法”。经营者先把秤盘拿下,将秤盘和商品一起放在电子秤上计量,秤盘的重量也就成了商品的重量。
三、“存底数法”。经营者称重前已在显示重量的数字中事先储存一定数目的底数,这些底数便同所购商品一起计了价。
四、“冲击波法”。即经营者在售物时,将商品重重地丢进秤盘,借助惯性,冲击力使电子数显一瞬间人为加大,然后马上将商品拿起,美其名曰“抓时间,抢速度”。
五、“暗中使假法”。在结算时,通过对按键的快速操作,在重量或单价上暗中加上零点几来相乘,使最后计算出来的总金额增加。
六、“垫角法”。有的商贩故意将桌子放斜,或是用硬币、纸板垫高秤身一角,称的商品分量即偏重。
七、“遮字幕法”。故意将杂物堆遮在电子秤字幕前,使那些大意的消费者不去认真看字幕,以便经营者捣鬼。
八、“单价不变法”。如有些经营猪肉的商贩,先做了一笔瘦肉生意,到下一位消费者称五花肉时,而商贩秤上的单价数仍是瘦肉单价,消费者如果稍不留意就易上当。